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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17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总《关于做好2018年夏季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冀工办发﹝2018﹞19号)精神,有效预防高温中暑和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职工的安全健康权益,近日安平县工会发出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工会组织大力开展夏季职工防暑降温“送清凉”活动。
活动开展过程中,全县各级工会组织督促用人单位履行防暑降温主体责任,落实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措施。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用人单位防暑降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落实四部委联合下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的有关规定,合理调整高温天气作业时间,适当减轻作业强度,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配备防暑降温设施和用品。检查用人单位落实省人社厅、省安监局、省卫计委、省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夏季高温津贴试行标准的通告》有关规定,即高温津贴标准为“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含加班加点,下同)增加0.5元,即由1.5元调整为2元;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防暑降温设备但达不到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效果的室内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增加0.5元,即由1元调整为1.5元”。督促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按时足额向职工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不能以提供饮料等冲抵高温津贴。
各级工会组织以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露天高温作业的道路施工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环卫单位、道路运输企业,以及从事高温作业的钢铁企业、建材企业等为重点,大力开展“送清凉”“送健康”活动,通过开展健康体检、走访慰问等活动,了解掌握职工防暑降温要求,协调解决高温作业工作存在困难和问题。同时,充分利用工会宣传阵地和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做好职业健康的重大部署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防暑降温劳动保护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推进防暑降温劳动保护知识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提高职工防暑降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