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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8-02
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
中高风险地区来衡返衡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
(衡疫情防指办〔2021〕9号)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已从江苏南京波及到广东、湖南、四川、辽宁、北京市等多个省市,新的疫情病例在部分地区时有发生,并有快速传播趋势。为切实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扩大重点人员排查检测范围。7月20日以来乘坐过飞机、火车、长途客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所有在衡人员要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小区)、单位报备,立即进行核酸检测。
二、非必要不出游。近期有出行计划的市民,如非必须,建议取消或调整出行计划,特别是不要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有报告确诊病例所在城市。如确需前往的,请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变化情况,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接触,确保自身安全,建议所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离衡人员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所有离衡人员返衡后须及时向所在村、社区(小区)、单位或当地疾病控制机构报告,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三、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保持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出入人员密集场所时)、少聚集、遵守咳嗽礼仪,日常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实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做好居住、工作场所清洁消毒与通风,保持厕所卫生,保持健康生活方式等。
四、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不适及时就医,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并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为了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共享健康美好生活。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