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1-12-28 13:30【字号:大 中 小】
(1916年8月9日〔22日〕以前)
下面主要谈一下“共同胜利论”和“一国胜利论”。
“共同胜利论”:
在自由资本主义阶段,当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规律尚未充分暴露的时候,马克思恩格斯根据他们他们对欧洲和世界资本主义的研究认为,社会主义革命不可能在单独一个国家内取得胜利,只有在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同时发生时才能取得胜利。因为社会主义革命是以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世界交往的普遍发展为前提的。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共产主义……只有作为‘世界历史性的’存在才有可能实现”,所以,社会主义“只有作为占统治地位的各民族‘一下子’同时发生的行动,在经验上才是可能的”。在谈到共产主义革命能不能单独在一个国家内取得胜利的问题时,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明确指出:“不能。单是大工业建立了世界市场这一点,就把全球各国人民,尤其是各文明国家的人民,彼此紧密地联系起来,以致每一国家的人民都受到另一国家发生的事情的影响。此外,大工业使所有国家的社会发展大致相同,以致在所有这些国家,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都成了社会上两个起决定作用的阶级,它们之间的斗争成了当前的主要的斗争。因此,共产主义革命不仅仅是一个国家的革命,在这些国家里共产主义革命发展得较快或较慢,要看这个国家是否有较发达的工业,较多的财富和比较大量的生产力。因此,在德国实现共产主义革命最慢最困难,在英国最快最容易。共产主义革命也会大大影响世界上其他国家,会完全改变并大大加速它们原来的发展进程。它是世界性的革命,所以将有世界性的活动场所。”
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进一步指出,无产阶级的“联合的行动,至少是各文明国家的联合行动,是无产阶级获得解放的首要条件之一。”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还认为:“欧洲工人阶级的胜利,不是仅仅取决于英国。至少需要英法德三国的共同努力,才能保证胜利。”虽然在恩格斯的晚年也有过革命可以在一国或少数国家取得胜利的想法,比如他曾提出:“400年前,德国曾是欧洲中间阶级第一次起义的出发点;依目前的形式来判断,德国难道不可能又成为欧洲夺取第一次伟大胜利的舞台吗?”但从马克思恩格斯一贯思想看,一国或少数几国胜利的思想只是一种带有假设性的想法,占主导地位的还是同时胜利的想法。这种思想的提出有它的客观基础,是受自由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等方面的条件决定的。
“一国胜利论”:
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阶段,情况发生了变化。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成了资本主义发展的绝对规律。面对这种情况,列宁1915年8月在《论欧洲联邦口号》中提出了“一国胜利论”。列宁指出:“经济和政治发展的不平衡是资本主义的绝对规律。由此就应得出结论:社会主义可能在少数甚至单独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内获得胜利。”紧接着,列宁在1916年《无产阶级革命的军事纲领》一文中进一步发挥了这一思想。列宁指出:“资本主义制度的发展在各个国家是极不平衡的。而且在商品生产下也只能是这样。由此得出一个必然的结论:社会主义不能在所有国家内同时取得胜利。它将首先在一个或者几个国家内获得胜利,而其余的国家在一段时间内将仍然是资产阶级的或资产阶级以前的国家。”
从列宁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列宁在《无产阶级革命的军事纲领》中,从以下几方面对《论欧洲联邦口号》中提出的“一国胜利论”思想进行了补充说明。
第一,列宁进一步肯定了“一国胜利论”的判断。列宁在《论欧洲联邦口号》中使用的词语是“就应得出结论”、“可能”,表明此时的“一国胜利论”还是一种推断,一种推理。而在《无产阶级革命的军事纲领》中,列宁使用的词语变成了“必然的结论”“将首先在一个或者几个国家内获得胜利”,语气更加肯定,表达更加坚定,充分肯定了“一国胜利论”的必然性。
第二,列宁在继承《论欧洲联邦口号》“一国胜利论”的基础上,明确指出了“同时胜利论”是不可能的,即社会主义不能在所有国家内同时取得胜利。这也从侧面进一步肯定了社会主义必然在一个或几个国家内获得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