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衡水市总工会根据《衡水市工会社会工作岗位服务质量评价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该市99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以下简称社工)的工作执行、工作业绩等内容进行了年度评价,评选出优秀等次社工18人,合格等次社工81人,并为他们发放年终奖励以及晋升岗位津贴,极大提高了社工工作积极性。
据悉,社工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评价工作由市、县(市、区)总工会社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社工岗位服务质量建立评价档案,实行月评、季评与年评相结合方式进行。年度评价情况与核定年终奖励和岗位津贴挂钩,记入社工工作情况档案,并作为调整岗位等级、使用、续用的重要依据。(原载于河北工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