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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6
全县各基层总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双创双服”活动要求和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双创双服”活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积极推进《河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落地见效,今年省总工会将继续大力推进“爱心妈妈小屋”建设,力争将“爱心妈妈小屋”打造成工会“双创双服”活动的特色品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重点在女职工人数较多、条件较成熟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医院、学校以及商场、车站、社区(街道)、职工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大力推进“爱心妈妈小屋”建设,为经期、孕期、哺乳期的女性提供一个私密卫生、舒适安全的环境。按照因企施策、循序渐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成熟一批、发展一批的原则,实现有需求和有条件的单位女职工全覆盖。
二、基本要求
(一)空间独立。场所安全舒适,既可提供单独的房间,也可在职工之家内设置一个相对独立的空间,或在原有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的基础上升级改造。
(二)安全舒适。作为孕期女职工休息的公共空间,爱心妈妈小屋应设在方便女职工使用、空气流通的区域,尽量做到相对安静、温馨舒适,确保私密、卫生和安全,有利于促进母婴健康。
(三)统一标识。省总工会将统一设计制作标识,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申请领取,在醒目位置悬挂,便于女职工识别。公共场所建立的“爱心妈妈小屋”(商场、车站、机场、医院、社区等)应设置明显的指示(引领)牌。
(四)专人管理。应配备专人或由受益对象轮值进行服务和管理,每天清洁打扫并建立登记制度。
(五)一屋多用。“爱心妈妈小屋”可作为孕期女职工的休息场所,供孕期女职工放松心情、调节情绪;也可用于哺乳期女职工哺喂、经期女职工清洗或工间休息,使女职工能够更加舒适、私密的应对特殊时期。还可定期举办孕期保健知识讲座、母婴知识讲座、心理讲座等。
(六)对外开放。提倡更多的企业、现代办公大楼将“爱心妈妈小屋”对社会开放,为职业女性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贴心服务,实现全县“爱心妈妈小屋”资源共享。
三、具体要求
(一)全县各基层工会要参照省总工会、省卫计委制定的《“爱心妈妈小屋”建设标准(试行)》进行规范建设和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建立使用登记制度。
(二)“爱心妈妈小屋”经省、市总女职工部审核验收后,统一下拨专项建设资金(每家5000元)。每个小屋的建设补助必须专款专用,足额使用,严禁发生任何形式的截留、挪用、挤占等行为,要坚持因需采购,及时为小屋配备必要用品。
(三) “爱心妈妈小屋”申报工作分两个时段进行:第一阶段截止到2018年5月28日,第二阶段截止到2018年9月28日。
景县总工会女工部
2018年5月15日
“爱心妈妈小屋”设置及管理标准
一、建设目标
为孕期及哺乳期女职工创造一个私密、卫生、舒适的休息及哺乳场所,解决女职工特定生理期的困难,打造女职工“四期”保护服务平台。
二、服务内容
(一)方便哺乳期女职工使用。为哺乳期女职工直接授乳或干净、卫生、安全收集贮藏母乳,提供相对独立私密、卫生、舒适的操作空间;
(二)方便特定生理期女职工休息。为保证孕期女职工工间休息提供场所;为经期女职工提供便利,缓解经期不适。
(三)宣传女职工“四期”保护及母婴保健相关知识,提倡科学喂养、母乳喂养。
(四)开展健康教育交流,邀请相关专家进行专业指导,举办心理讲座和育儿交流活动等。
三、建设分类(根据建立地点)
(一)企业内部爱心妈妈小屋设立在企业内部,供企业内部有需要的女职工使用。
(二)工业园区爱心妈妈小屋设立在工业园区之内,供园区内各企业有需要的女职工使用。
(三)商务楼宇爱心妈妈小屋 设立在写字楼内,供大楼内有需要的女职工使用。
(四)公共场所爱心妈妈小屋设立在机场、车站、医院、商场、营业厅等公共场所内,供有需要的女性使用。
(五)医疗保健机构爱心妈妈小屋设立在医疗保健机构内,供就诊的哺乳女性使用。
四、设施标准
爱心妈妈小屋应设在方便使用、空气流通的区域,尽量做到安静、温馨舒适,有利于促进母婴健康。设施配备原则是:从企事业单位实际出发,达到基本配置、力争标准配置,鼓励舒适配置及增添温馨舒适的个性化设施设备。具体标准如下:
(一)基本配置
1.爱心妈妈小屋标识牌
2.桌子和至少2人使用的靠背椅或沙发
3.电源插座(使用吸奶器等设备)
4.宣传贴图或海报(墙面布置)
5.冰箱(机场、车站、医院、商场等流动场所可不配置)
(二)标准配置
1.爱心妈妈小屋标识牌
2.桌子、至少2人使用的靠背椅或沙发、单人床
3.电源插座(使用吸奶器等设备)
4.宣传贴图或海报(墙面布置)
5.资料架(放置孕产妇保健、母乳喂养杂志等)
6.专用冰箱
7.水池(供清洁使用)
8.消毒洗手液或卫生纸巾,垃圾桶。(机场、车站、医院、商场等流动场所应设婴儿尿布台)
(三)舒适配置
1.爱心妈妈小屋标识牌
2.桌子、舒适的沙发、单人床
3.电源插座(使用吸奶器等设备)
4.宣传贴图或海报(墙面布置)
5.资料架、相关杂志、母婴保健知识宣传栏或宣传画
6.专用冰箱
7.水池(供清洁使用)
8.消毒洗手液、卫生纸巾、润肤露、消毒湿巾等,垃圾桶
9.微波炉、饮水机、电视机、消毒柜、储物柜等(机场、车站、医院、商场等流动场所应设婴儿尿布台)
五、管理制度
(一)建立登记制度。女职工使用爱心妈妈小屋应进行登记或核准,建立使用人员名册和使用登记表,保证使用人员安全、私密。
(二)建立使用制度。应制定并张贴开放时间表、使用规则等,定期检查、更新及维护设施、设备,及时更新补充相关书籍或图片。
(三)建立卫生制度。配备专门的卫生保洁人员,保证定期保洁、消毒及清洗设施、设备,保证小屋使用的安全和卫生。
(四)建立活动制度。定期开展女职工“四期”保护和母婴保健知识交流、培训和宣传活动。
(五)建立保障制度。应指定专、兼职女职工干部或志愿服务人员负责小屋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小屋的日常维护及有效使用。
(六)建立奖励制度。适时开展“爱心妈妈小屋”评选工作,对全县爱心妈妈小屋实行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