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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12
为进一步夯实工会基层基础,激发企业工会工作活力,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新时代企业工会工作健康发展,经市总党组研究决定,今明两年在全市各类企业中培育选树50家“标杆企业工会”和200家“单项工作优胜企业工会”。现通知如下:
一、培树标准
(一)标杆企业工会标准
①企业代表性好。在县域经济发展中具有一定代表性,税收贡献较大;工会工作受重视,有地位,获支持。
②工会组织及工会主席作用发挥好。企业工会组织健全,达到“六有”标准;民主管理制度完善,职代会职权落实到位;工会主席事业心强,精通工会业务,深得职工信赖。
③平等协商工作好。协商程序规范,职工参与率高;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依法签订,职工知晓率高;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条款有效落实和兑现,职工满意度高。
④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好。积极开展“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有计划、有组织、有载体、有成效,激发了职工劳动热情和创新创造活力。
⑤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运行好。带头人发挥作用突出,创新目标明确、氛围浓厚,成果量多质佳、转化率高。
⑥职工权益保障好。积极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保障职工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工作扎实,技术工人待遇有效落实,职工队伍和谐稳定。
⑦职工队伍精神面貌好。职工主人翁意识强,建功新时代热情高,积极争当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新时代产业工人和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
⑧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好。落实账户独立、制度健全、足额提取、如数上解、民主理财、规范使用、接受监管等要求,在接受审计和财务检查时未发现突出问题。
(二)单项工作优胜企业工会标准
对在职代会和“职工之家”建设、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劳动和技能竞赛、工会经费管理使用等方面工作做得规范的企业工会,确定为单项工作优胜企业工会,以鼓励更多企业工会工作争一流、创特色、走在前,在单项工作率先实现突破的基础上向标杆企业工会迈进。
1.职代会和“职工之家”建设工作优胜标准
①工会组织健全,工会主席依法选举产生,组织网络、工作机构、规章制度、干部职责健全规范,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工作成效明显;
②积极组织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加入工会, 职工入会率达到 95%以上,会员会籍实名管理;
③落实《河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依法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并有效发挥作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代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经职代会审议,职工满意率达 80%以上;
④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按规定建立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
⑤职工文化体育活动有阵地场所、工作方案、落实举措,职工文体团队健全,活动经常化、效果好、深受职工欢迎。
2.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优胜标准
①依法开展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程序规范,档案资料齐全(包括要约书、应约书、合同文本、会议记录、职代会决议、会议影像资料、人社局审查意见书、合同文本公示照片等);
②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文本规范,职工关注的突出问题得到充分体现,达到A级标准;
③及时公开,职工知晓率达到90%;
④合同条款履约兑现到位,职工满意率达到90%;
⑤集体协商典型经验编入市级以上集体协商典型库。
3.劳动和技能竞赛工作优胜标准
①深入开展“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内容具体且贴合实际,运作体系完整,竞赛成果丰硕,激励政策落实到位,职工有获得感、荣誉感;
②积极参加省、市职工劳动技能大赛;
③有被市总命名的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有2项以上创新成果在省、市职工创新成果网上平台展示;
④全员参与安康杯竞赛活动,近两年内无安全事故发生;
⑤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扎实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技术练兵比武,晋升技术等级的职工逐年提高。
4.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工作优胜标准
①财务基础工作扎实,账户独立,制度健全,各项收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收支集体研究决定;
②足额提取、划拨、上解工会经费;
③严格执行工会预决算制度,全部收入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按程序编制预决算,预算执行情况好;
④坚持按照《河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办事,手续完备,附件齐全,符合会计规范,在接受上级审计和财务检查时未发现突出问题。
(三)否决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申报标杆企业工会和单项工作优胜企业工会。
①存在未全员签订劳动合同、拖欠职工工资、不按规定缴纳职工基本社会保险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
②最近一年内发生过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生产型企业三年内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职业病危害严重,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整改的。
③近三年内因违反法律法规引发职工群体性事件,劳动关系不和谐的。
④在工会经费审计中发现违反“八不准”行为的。
⑤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被执法执纪部门正在调查处理的。
二、申报步骤
(一)培养选树。各基层工会对辖域内企业进行筛选,对照培树标准,认真指导基层工会规范提升,并做好先期自评工作。
(二)初审上报。各县市区总工会和高新区、滨湖新区、市直工会工作委员会分别于今年9月和明年3月对符合标准的企业工会按要求进行申报。
(三)检查验收。市总工会派员实地查验,分类评价,网站公示,对通过验收的企业工会给予相应物资或资金支持。
三、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协调各专业部室凝心聚力,精心培育,精准指导,精准施策,务求实效。
(二)积极申报。各县市区总工会和高新区、滨湖新区、市直工会工作委员会要先预报培树的标杆企业工会和单项工作优胜企业工会名单,待市总工会回复意见后,再指导企业工会填写《衡水市标杆企业工会申报表》《衡水市单项工作优胜企业工会申报表》。
(三)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各基层工会要认真总结标杆企业工会和单项工作优胜企业工会的工作经验和成功做法,大力宣传,广泛推广,推进我市新时代企业工会工作创新发展。
景县总工会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