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份,衡水市冀州区某家医疗器材公司的职工李某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冲床截断了右手食指远端末节,在治疗过程中,企业承担了全部医疗费用,但在赔偿待遇上,双方产生了不一致的观点。
李某找到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进行调解,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在了解了基本案情后,认真对案件进行了调查核实,向李某讲清了与案情有关的法律法规,尊重李某的意愿,开始了调解程序,与公司负责人积极接触,最终帮助李某和公司达成了双方都接受的调解结果,并做出书面结论。
在此案情中,职企双方没有对簿公堂,没有发生极端上访事件,职企之间没有出现情感上的疙瘩,李某在恢复伤情后,在企业的工作发展也很顺利,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得到了职企双方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