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维权案例
来源: 时间:2019-03-01 10:56【字号:大 中 小】
2017年9月20日,冀州某暖气片有限公司农民工李某发生工伤(手指砸伤),双方就医药费及营养费补贴金额发生争议。
冀州区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收到申请后,派遣工会法律援助律师陈律师提供法律援助,2018年11月经冀州人社局劳动仲厅裁决,企业赔偿李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以及未支付工资共计133000元整,职工很满意。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工会法律援助中心是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