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1-07-27 13:30【字号:大 中 小】
目前,我市11个县市区均开通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根据政策,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学新生,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可向当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大学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本专科学生最高可贷8000元,研究生最高可贷12000元。没有抵押,无需担保,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再还款。在校生也可每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首次贷款的学生,网上提出申请,本人与共同借款人(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预申请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办理续贷的学生,今年开通了远程续贷受理功能,己办理过助学贷款的学生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关联手机支付宝人脸识别后可在网上直接办理续贷手续。(如有政策调整,以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为准)
市教育局提醒,新生入学前后往往是电信诈骗高发期,请一定提高警惕,不要被电话、短信、微信中的诈骗信息所蒙蔽,尤其要严防不良校园贷、套路贷等陷阱。如有疑问,可咨询学校老师或各级教育部门。